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厦门市团体标准《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 第4部分:病人(居家)陪护》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根据《厦门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现将厦门市团体标准制定项目——《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 第4部分:病人(居家)陪护》的标准资料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填写《厦门市团体标准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表》并于12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、传真等方式反馈标准起草组。
联系人:厦门市金圣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康丹丹
邮箱:252545749@qq.com
附件:1、家政服务规范 家庭护理 第4部分:病人(居家)陪护 (征求意见稿)
2、意见反馈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