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》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

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》已经2011年11月7日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。 

附件 1 : 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 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》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