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
福建省民政厅
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文件
闽人社文〔2012〕253号
关于举办全省第一期
高级家政服务培训班的通知
各相关家政服务公司、养老服务公司(机构、单位):
经研究,定于 2012 年8月上旬开始,举办全省闽台合作高级家政服务培训班。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2年8月6日至9月5日。
二、培训地点
福州鸿儒老人乐园(地址: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48号高盖山公园对面)。
三、培训对象
从各家政、养老服务公司推荐的名单中选拔。参加培训学员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,男50岁、女45岁以下,身体健康,从事家政、养老服务2年以上工作经历。
四、培训课程
由省人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请台湾资深家政专家授课,采取封闭式“面授+实训”模式,理论知识培训占30%、技能实操训练占70%。具体培训课程是,台湾高级家政理论知识(30课时),台湾高级家政老人护理课程(30课时),台湾高级家政保姆育婴课程(30课时),台湾高级家政家事管理课程(30课时)。
五、培训证书
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,将由省人社厅、经贸委、民政厅、妇联等部门联合颁发《闽台合作高级家政培训结业证书》。同时,每个学员都可按照自己需求,直接报名参加保育员(高级)、家政服务员(高级)、育婴员(高级)、养老护理员(高级)职业技能鉴定考试,成绩合格的将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六、培训费用
学员免缴培训费和食宿费(食宿统一安排),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由学员自理。
七、推荐学员相关事项
推荐时间: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7 月25日前。
推荐方式:各家政、养老服务公司按5人以下名单推荐(顺序优先),并填写推荐参加培训学员登记表(附件一)和学员参加培训承诺书(附件二)。
7月31日前,被确定参加全省第一期高级家政培训班学习的学员,将由省人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给入学通知书,函告培训报到相关事宜。
联系人:柳晓榕、林美美,电话:0591-87317965、传真:0591-87871578。
附件:1.推荐参加培训学员登记表
2.学员参加培训承诺书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
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
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1:
推荐参加培训学员登记表
推荐单位(盖章):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
学历 从业年限 能力侧重 □家事管理 □养老护理
□婴幼儿照顾 (请勾选)
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
从业经历
时 间 单位名称 工作内容
年 月
年 月
年 月
单位推荐理由
附件2:
学员参加培训承诺书
本人郑重承诺:在参加闽台合作高级家政服务培训班学习期间,将遵守学校纪律,服从老师指挥;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旷课、不无故请假;认真学习,努力完成学习任务,争取考试成绩合格;培训结束后返回推荐单位继续工作。
学员:
二〇一二年七月 日
主题词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家政服务 培训 通知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印发